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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百卌三 快步疾行迅比野人 潜行搜索柳…[2/3页]
的平台,给它们产卵的巢穴。
剑舍的弟子想到的是今晚的晚餐,非烤野鸡不可。斗笠男说:“为什么不能抓一抓野兔呢?”野兔四条腿,徒手难抓。”这是野兔的命运,不是野鸡的借口。
休息完,黑衣男开始在附近寻找线索,那些人很多的队伍只要经过丛林,必然会留下痕迹。这些痕迹只有黑衣男和野鸡能够发现,野鸡是不得不发现,黑衣男是主动去发现。他的鹰眼犀利无比,不多时就能在树林里找到残枝断叶,他顺着走几步,折断枝叶很均匀,他呼喊少年几个人速速来看。看他的伟大发现,看他脑袋不是水。
剑舍的人对他的发现很佩服,对他的脑子更是觉得不可思议,但是如果涣群门的人脖子上也顶着这样的脑子,他们岂不是危矣。黑衣男问至临:“你对剑舍山熟悉,能不能看出他们这是要去哪里?这丛林通往哪里?”
至临摇头,这本没有路,就不知道这新开的路能通向哪里。斗笠男说剑舍的人不该带来,除了拖后腿一点用处都没有,还对剑舍山熟悉,啊呸!只知道这是他们的山头,其他的一概不知。可人为什么要对别人有用呢?对自己有用不就行了。对别人有用就跟野鸡差不多了,能被人吃,同时还被人嫌弃。
黑衣男带路,顺着他看到的小路走。他比谁都更像野人,能闻到别人脚印的味道,很冲吧。就这么走几里路,少年觉得这野人的路途不好走,提议要飞一会,黑衣男拒绝,飞就看不到这些断枝,找不到那些逃窜的人儿。只能再忍忍,继续在荆棘中跋涉。
剑舍的人就喜欢这么走,他们一路抓了不少野鸡,挂在腰间一串一串的,来回摆动。鸡毛飞了一路,要是涣群门的要跟上来,就省了他们的力,剑舍的也算做了大好事,为别人造福。
少年讨厌这些野鸡汉子,叫黑衣男加快脚步,不能让他们这么祸害这些野鸡。黑衣男迈开步子,说:“我们贴地飞行,照他们这样搞,我们没发现别人,涣群拳的人该发现我们啦。”说罢,黑衣俯身贴在荆棘叶子上飞行,像极那些叼了农家谷子心虚不敢高飞的野鸡。
少年和斗笠男也在腰高处飞行,剑舍的弟子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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