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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50章 崛起[2/3页]

  有道在全世界地下黑恶势力的,强而有力的基础。

  ……

  m国,纽约,贫民窟。

  一个叫做李冰的华夏男人击杀了布朗克林的贩毒头目:狼头,从此一战成名。

  他用大量的钞票和金条,很快拉拢了一大帮流浪汉为他卖命,并在布朗克林建立起了自己的帮会。

  帮会的名字是一个女人的名字:莫妮卡。

  这个叫做李冰的华夏男人,其手段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,杀人的方式惨无人道,并且不跟任何帮派组织有半分的关系,独来独往,野蛮至极。

  李冰用毒-品和女人的方式去拉拢所有游荡在m国各地街头的流浪汉,并且为他们颁发武器。

  莫妮卡帮会是一群疯子。

  这群人丝毫不在意自己的生命,仿佛随时都可以爆炸。

  他们不讲原则,更不会受任何的约束。

  在当地,莫妮卡帮会还有另一个名字:法外狂徒。

  因为莫妮卡帮会的成员不仅凌驾于法律之上,甚至完全没有任何道德底线。

  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绪制造混乱,甚至剥夺别人的生命。

  只要是跟这个帮会产生利益冲突的,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展开火拼,直到只能留下一个。

  莫妮卡帮会的出现,迅速开始吞并纽约地下较小的帮会组织。

  而莫妮卡的帮会老大李冰,更是单枪匹马的把纽约最大的黑-帮头目暗杀在他的家中。

  据说,那个头目的一家六口全都是被同一把榔头活生生的敲死。

  两个老人,两个孩子,无一幸免。

  在那个黑-帮头目的家中,扔了一张贺卡。

  贺卡上画着一把弯刀,写着几个英文字母:mnica。

  这是莫妮卡帮会的标识。

  至此,莫妮卡帮会在纽约地下彻底打响了名声,成了闻风丧胆的存在。

  越来越多的小帮会加入到了莫妮卡,而财富和打手更是越来越多,甚至很多当地的混混以加入莫妮卡为一件自豪的事情。

  更有夸张者,会有姑娘们把莫妮卡的logo纹在自己的胸前,小臂,以及大腿根上,以表示对莫妮卡的信仰。

  她们认为,这么做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。

  莫妮卡帮会很快积累了大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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