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九十三章 我招!我全招了!  修道十年,出门已是到了强秦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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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我招!我全招了![3/3页]

  她没安好心。”

  “什么事都往外说,这是巴不得我死是吗?”

  “等我回去,非打死她不可。”

  “回去?”秦落衡嗤笑一声,不屑道:“你回不去了。”

  “按照大秦律令,盗窃超过660钱,就要被判处黥劓为城旦,而你这次盗窃的钱财更是高达1980钱。”

  “准备好当十几年城旦吧。”

  “现在,该招了吧。”

  闻言。

  达却是不吭声了。

  见达始终不认罪,秦落衡眼中闪过一抹冷色。

  拍案喝道:

  “你已是理屈词穷,还想死不认罪?”

  “真当我不敢对你行刑?”

  “按大秦律令,诘之极而数訑,更言不服,刑讯!”

  “你已经完全满足了刑讯的要求。”

  “而大秦现有的刑讯主要有三种,第一种是笞人之背,即用竹条抽打脊背,第二种是灼人之助,即用火烤前胸,第三种是束人之指,即用夹棍夹手指。”

  “既然你冥顽不灵,那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。”

  “奋,竹片,我要写爰书!”

  在秦朝,想执行刑讯,必须做出书面报告,即写爰书。

  奋拿出几根空白竹条,连忙递了上去。

  秦落衡丝毫不犹豫,点墨,在竹片上写了起来,边写边大声道:“爰书:以达数更言,无解辞,笞讯达!”

  意思是:由于达多次改变口供,而且无从辨解,因此对其进行拷打讯问。

  写完。

  秦落衡起身,把竹片交到了狱曹狎手中。

  拿着竹片,狱曹狎一愣。

  他本以为秦落衡就说说,没想到,秦落衡竟来真的,他是真想对达用刑。

  一时间。

  狱曹狎倒不知该如何抉择了。

  一旁的华聿道:

  “达目下回答严重失实,且多次欺骗或改变口供,拒不认罪,已经符合‘诘之极而数訑,更言不服’的律令。”

  “爰书:准!!!”

  秦落衡作揖,回到了案牍旁。

  他冷声道:

  “阆、奋,准备夹棍。”

  “行刑!!!”

  看到阆和奋开始捋胳膊袖子,达终于被吓住了,再也不敢硬撑,连忙跪地认罪道:

  “我招!”

  “我全招了!”

第九十三章 我招!我全招了![3/3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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