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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零七章:灵根[1/3页]

  夺舍。

  就如同其字面意思所表达的那样。

  这是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邪法。

  一旦施展成功,施术者便能强行占据他人的身体,将被夺舍之人原本拥有的一切统统据为己有。

  是的。

  所有的一切!

 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:一个无辜的人正平静地生活着,突然间,一股强大而诡异的力量如暴风骤雨般袭来。

  这股力量无视一切阻碍和反抗,蛮横地冲进了这个可怜人的身躯,并迅速掌控了他的意识、思维和行动能力……

  被夺舍者,神魂覆灭,下场堪比灰飞烟灭。

  从此以后,那个曾经鲜活独立的个体消失无踪,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存在。

  舒英辉并不抗拒夺舍,反正他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。

  正所谓:人不狠,站不稳。

  一将功成万骨枯。

  从古至今,能混好的,能享福的,能游戏人生的……

  不是猛人就是狠人!

  至于老实人嘛,不予评论。

  老实人,就老老实实的就行了。

  话虽难听了些,但是舒英辉明白,这就是现实!

  舒英辉离开了库房,至于收集旺财呕吐物的事儿,他随便找了两个市府的人就来干了。

  反正也不是什么技术活儿。

  而舒英辉,则是要开始寻找夺舍对象了。

  对于此事儿,舒英辉有个原则。

  那就是QL的人,不能动!

  毕竟,他可是市长。

 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,哪有在自家地盘上搞事儿的道理?

  至于QL之外嘛,舒英辉就完全没有心理负担了。

  对于夺舍对象,旺财也有些许要求:天赋要好,要有灵根,必须是公的!至于种族无所谓,哪怕不是人类,旺财也能接受。

  而舒英辉同样也有要求:天赋要好,也要有灵根,必须是公的!

  至于种族,舒英辉就有些挑剔了,那就是必须是人族!

  他可不想变成那些动物或是精怪什么的。

  夺舍有个弊端,那就是神魂与身躯无论融合得再好,也始终是有瑕疵的。

  所以只能找天赋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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