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判决结果 鬼眼讼师
第八十四章 判决结果[2/3页]
为,违法构筑物可以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侵害对象,这个观点跟我之前办过的那个案件观点一样,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要查清房屋权属、财物归属、违章建筑损失的鉴定依据是否客观。特别是在鉴定损失数额时,应当考虑建筑违章因素。违章建筑物本身是物的一种,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物权上的某些权利。但违章建筑物终究是不合法的事实存在物,不能仅仅因其建筑材料及附属设施、设备的来源具有合法性而否定其违法性,所以侵害人赔偿的范围仅限于该部分财产的价值损害。违章建筑人主张的施工费、人工费等其他费用,乃至预期利益、附加利益、市场升值利益等均不予保护,该部分主张是因行为不合法和目的不当所造成的损失,应由违章建筑人自己负担。而且,这个判决将刑事部分的财产损害数额,以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金额,做了区分,对此问题的说理也十分清晰,有理有据,我觉得属于判决书中的上品,完全可以作为精品案件往上报送。”第八十四章 判决结果[2/3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