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835章 民族脊梁和改革律法  明末:蜀王继明复山河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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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5章 民族脊梁和改革律法[2/3页]

  他们在新的岗位上,继续为国为民发光发热。

  连职位都想好了——进内阁!

  但退休、返聘龙文光、马士英等老臣等设想,都还只是后话;

  眼前的紧要事情,却是先要妥善处理好。

  “准。”

  朱至澍在马士英发来的电报上,写了个俊秀的‘准’字;

  以示认同马士英对‘五歌姬案’的定罪量刑。

  主犯斩首、从犯削爵流放。

  这个量刑,从哪个角度上来说,也都说的过去了。

  且通过赞同马士英这个量刑程度,还表明了朱至澍自己的三个态度:

  一是以《大明律》为依照、依法治国。

  这是朱至澍一直以来的追求。

  没有人可以英明一辈子;

  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的继任者、下下任继任者也和自己一样英明;

  没有人可以保证下面办事的人、也和自己一样一心为民。

  人治是一定会出问题的,早晚而已。

  这种铁打的现实面前,法治就是必须要走的道路。

  只有走上法治,大明才能千秋万载;

  汉人的国祚才能长期存续,百姓才能少受些改朝换代、烽火遍地之苦。

  二是南疆人和汉人一样、都是汉人。

  不论之前是哪个民族;

  只要入了大明、改了汉名,那就都是汉人。

  既然都是汉人,那就要一视同仁。

  即使他是男爵的爵位,犯了罪那也和普通汉人一样,按照《大明律》来定罪量刑。

  不因为他是男爵、是权贵、是南疆人,就减轻刑罚。

  当然,也不会因为他之前是南疆人或者是别的民族的人,就加重刑罚。

  三是告诉汉人们、再也不用畏惧异族和权贵了、要昂头挺胸的做人。

  南疆人又如何?

  男爵又如何?

  只要犯了罪、哪怕只是杀了五个最低贱的娼妓。

  也是该杀就杀、该流放就流放。

  借着这一次‘五歌姬案’,将软弱了许久的汉人脊梁骨、彻底的再树立起来;

  并让它比之前更挺直、更坚硬!

  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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