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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5章 民族脊梁和改革律法[2/3页]
他们在新的岗位上,继续为国为民发光发热。
连职位都想好了——进内阁!
但退休、返聘龙文光、马士英等老臣等设想,都还只是后话;
眼前的紧要事情,却是先要妥善处理好。
“准。”
朱至澍在马士英发来的电报上,写了个俊秀的‘准’字;
以示认同马士英对‘五歌姬案’的定罪量刑。
主犯斩首、从犯削爵流放。
这个量刑,从哪个角度上来说,也都说的过去了。
且通过赞同马士英这个量刑程度,还表明了朱至澍自己的三个态度:
一是以《大明律》为依照、依法治国。
这是朱至澍一直以来的追求。
没有人可以英明一辈子;
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的继任者、下下任继任者也和自己一样英明;
没有人可以保证下面办事的人、也和自己一样一心为民。
人治是一定会出问题的,早晚而已。
这种铁打的现实面前,法治就是必须要走的道路。
只有走上法治,大明才能千秋万载;
汉人的国祚才能长期存续,百姓才能少受些改朝换代、烽火遍地之苦。
二是南疆人和汉人一样、都是汉人。
不论之前是哪个民族;
只要入了大明、改了汉名,那就都是汉人。
既然都是汉人,那就要一视同仁。
即使他是男爵的爵位,犯了罪那也和普通汉人一样,按照《大明律》来定罪量刑。
不因为他是男爵、是权贵、是南疆人,就减轻刑罚。
当然,也不会因为他之前是南疆人或者是别的民族的人,就加重刑罚。
三是告诉汉人们、再也不用畏惧异族和权贵了、要昂头挺胸的做人。
南疆人又如何?
男爵又如何?
只要犯了罪、哪怕只是杀了五个最低贱的娼妓。
也是该杀就杀、该流放就流放。
借着这一次‘五歌姬案’,将软弱了许久的汉人脊梁骨、彻底的再树立起来;
并让它比之前更挺直、更坚硬!
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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