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1055章 按律例处置  随身空间:猎户相公轻点撩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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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5章 按律例处置[2/3页]

  双臂垂下,面目全非,整张脸血糊糊的,甚至连五官都看不清,胸脯也不再上下起伏。

  她吓了一跳,掩着唇躲到人群后头,很快,盛宏就带着人走了出来。

  那妇人不住磕头,求他做主,说同村一孩童打死了自己的孩子,用一块大石头砸碎了他的头,她请求大人将凶手绳之以法。

  她说的有理有据,仿若亲眼见到一般,周遭的百姓议论纷纷,都替她感到惋惜。

  周遭围聚了许多百姓,盛宏让妇人进去,又让人找来担架将那逝去的孩子放好,用白布盖住。

  接着,盛宏升堂审案。

  其实案子很简单,没有多大的悬念,就是两个小孩打架闹出了人命。

  通过妇人的口述了解到,动手打人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,盛宏当即派人去将孩童和他的双亲带来。

  那孩童来了之后,哭地上气不接下气,说他只是个孩子,他不知道会死人,他只是和逝去的孩子一同玩耍时闹了矛盾,失了手打伤了她,才闹出了人命。

  孩童诚恳认错,他的双亲更是磕头求饶,请求盛宏念在他年幼无知的份上宽大处理。

  妇人固然不依,说孩童用石头砸脑袋,作案的凶器是如此大一块石头,怎么会是失手?

  她的孩子面目全非,她听见动静从屋子里跑出来的时候,孩子已经没了气,她看见那孩童的双手握着一块大石,而那块大石上还有血迹!

  他分明就是蓄意谋杀!

  盛宏也派人去找了那块石头,却没找到妇人说的大石,只找到了一块巴掌大的小石头,上面沾染了血迹。

  凶手、凶器都在,证据确凿,但却不能断定孩童是蓄意谋杀。

  那块巴掌大的石头不足以致命,只能说是意外。

  盛宏淡淡看了妇人一眼,只道:“依照大煜朝律例,凡十三岁以下的孩童尚未有明事理的能力,若出现刑事案件,一律将按照律例十六条处理。”

  “大煜朝律例十六条,赔偿原告银钱,并勒令其父母对行凶者严加看管。”

  妇人脸色煞白,摇摇欲坠的坐在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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